日本株式社高研(東京都豊島區目白3-14-3)之化�菻~,自廠檢測時發現部分批號(7F1)微生物含量增加,可能有導致產品變質的情形,故主動回收此批號產品。
為確保化�菻~之品質及消費者之使用安全,衛生署已於94年9月間公告訂定「化�菻~中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規範生菌數容許量如下:(1)嬰兒用、眼部周圍用及使用於接觸黏膜部位之化�菻~必須在100 CFU/g或mL以下。(2)其他類化�菻~必須在1000 CFU/g或mL以下。且不得檢出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綠膿桿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或金黃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等,違反者,依化�菻~衛生管理條例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鍰,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入銷燬之。
衛生署呼籲消費者勿自網路或其他通路商購買該產品使用,以保障消費者之健康與權益。為強化化�菻~管理及取締不法藥物。本署歡迎全國民眾共同協同監督不法情事,檢舉專線電話:0800-625-748,檢舉傳真:02-2397-1548,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970523日本回收污染的化妝品新聞稿.doc
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於97年5月23日立法院第7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二讀及三讀審查通過,俟經總統令正式發布後即予施行。對於此次新增授權衛生中央主管機關得限制特殊營養食品之廣告及要求散裝食品標示等條文,其具體規範事項,衛生署將依行政程序進行研商後正式公告。
民以食為天,近來民眾健康意識高升,資訊蒐集快速容易,消費者及媒體都重視民生問題,食品衛生安全更是國人關心的重要議題。目前在食品管理上,已建構各級政府機關的橫向與縱向機制,同時依據科學風險評估及風險溝通之原理,加強產品源頭管理,持續對業者進行監督與輔導,也積極對消費者進行教育宣導。
為期符合民眾對食品衛生安全之高度期望,衛生署此次針對食品衛生管理法進行修法,以加強對所謂黑心食品之衛生安全管理,強化一般食品及特殊營養食品廣告之管理,並明列散裝食品原產地標示之規範與入境旅客攜帶高風險食品之管制規定,修正重點如附件,此外,對於影響飲食衛生安全較鉅之違規情節,亦修正提高罰鍰額度,以達遏止之效,確保民眾飲食安全。
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之內容,可自衛生署網站(網址:http://www.doh.gov.tw)或食品資訊網(http://food.doh.gov.tw)查閱。
附件-修正重點.doc
附件-條文對照表--食品.doc
20080523衛署新聞稿